王先生问:我作为企业员工现在想辞职,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南岸区人社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王先生需注意做好与用人单位工作交接手续。(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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