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是目前治疗癌症的主要手段,如何科学地选择化疗对提高临床疗效至关重要!一般而言,化疗主要适用于对化疗敏感的全身性恶性肿瘤,如绒毛膜上皮癌、霍奇金病、中度和高度恶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睾丸肿瘤、胚胎性横纹肌肉瘤、尤文瘤、小细胞肺癌等病人。
  实体瘤手术切除或局部放疗后的巩固治疗;局部晚期的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癌和乳腺癌,可先化疗,以后争取手术。介入治疗可使肝癌、肾癌易于切除,提高治愈机会。实体瘤已有广泛播散或远处转移,已无手术和放疗指征的晚期肿瘤或术后、放疗后复发转移病人。癌性积液,通过腔内注射化疗药物,常使积液控制或消失;肿瘤所致上腔静脉、呼吸道、脊髓压迫或脑转移致颅内压增高,常先用化疗以减小体积,减轻症状,然后进行手术或放疗;对于化疗适应的患者,还需注意化疗药物剂量和化疗周期,避免过度治疗给患者带来的损伤。

目前癌症的治疗模式是所谓的“知错才改”模式,即用一个方案,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了,就换另一个试试,但不能无止境地试下去。从医疗的整个过程来看,界定是否过度治疗并非易事。但对于一些原则上的过度治疗,则有标准可循,譬如对化疗方案的尝试,我们一非小细胞肺癌为例,过去针对Ⅳ期,可以接受化疗的患者,没有统一的治疗方案,秉承着“生命不息,化疗不止”的宗旨,每当患者对一个化疗方案不在敏感时,既进行下一个方案的尝试,一直到患者身体情况不能允许再进行化疗治疗,或患者家庭医疗经济压力巨大而难以承担下一次化疗的情况下,尝试往往才会停止,而这样带来的结果并不如预计中的理想,往往给患者家庭带来人财两空的结果。
  而NCCN(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2010年最新指南公布了 “不可切除的非小细胞肺癌治疗指南”明确指出:Ⅳ期,可以接受化疗的患者,可按照指定方案进行选择,当一线方案无效时,可选择二线方案,而当二线方案再次显示无效时,则没有必要进一步进行不停地尝试,此时此刻最佳支持治疗及分子靶向药物治疗才是对患者最佳的推荐治疗方式。这对于过去不停地进行化疗方案的尝试而言,大大缩短了晚期肺癌患者有代价的治疗时间。化疗方案的选择由以前的不断尝试到现在的有推荐有证据的一线、二线方案选择,以及三线的分子靶向药物治疗与最佳支持治疗,经过这些年高质量的临床证据而修改的临床指引,成为我们的决策依据。因此我们可以告诉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如果规范化疗2个方案无效,就没必要再去尝试更多的化疗方案,并应告诉其依据是什么,得到患者及家属的理解。
  我们在临床中根据这一原则,将化疗与中医药有效结合,不仅避免了过度化疗带给患者的危害,同时,也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有效延长了生存周期。有一位晚期肺癌患者,当时,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了化疗与中药结合,根据指南进行了一线、二线化疗之后,复查发现病灶为SD,根据患者身体状况,一直采用中医药治疗,患者至今已健康生活4年,复查病灶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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