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国际经验和中国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而言,城镇化将是中国未来20年驱动经济高速发展的主要引擎。城镇化进程将深刻改变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也必将是未来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但真正的城镇化,并不仅仅是GDP的增长、城市的简单扩张或是城市人口的简单膨胀,而是要着眼于城乡的协调发展、城镇的均衡、可持续化发展,这是一个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的协调发展过程。
新型城镇化的目标定位应有更高的要求,在发展哲学上,应坚持和谐发展、以人为本的发展取向,要实现城市、自然和人的和谐发展,城市和城郊农村的和谐发展,要体现绿色、低碳、可循环、可持续的城市发展模式。城镇化不仅是人口的城镇化(农民转变为市民),更是经济城镇化(城镇化产业即现代工业、服务业的发展扩大及其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纳,意味着产业结构的改变)和社会城镇化(主要是生产方式、生活水平、社会组织关系、文化等方面的全面转变)。
因此,我国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要逐步注重乡村的重新振兴和乡村机能的均衡化,即重视乡村的生态机能、环保机能、绿地机能、文化传统延续机能,要促进乡村社会生活和社会组织的复兴、促进市民与村民的交流机制以建设城乡共存的乡村社会。同时,城镇化进程不仅仅是一个农村转型的问题,更是一个区域内协调发展与融合的问题,具体而言,就是城乡统筹发展。城镇化进程要注重城市和乡村的一体化发展,即在城市发展的同时,乡村也得到发展。总而言之,城镇化进程中,社会结构、经济形态、产业结构、文化形态都会发生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既需要设计相应的金融体系来推动,同时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商业机会。
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在城镇化进程中不可盲动,应该对城镇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有理性的清醒的认识。
首先,商业银行应该找准城镇化进程中每个区域的产业结构特点和比较优势。城镇化过程中必然涉及产业链选择与设计、经济的转型问题。产业链的设计、构建和资源整合,与各个地区不同的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人力优势密切相关,这样该地区城镇化进程中的各项产业在未来的市场中才能够具备竞争能力,并增加当地的就业,使失地农民可以得到很好的就业机会,同时通过产业的发展,带动农民创业。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设计应与当地的产业优势密切结合,而且要注重整个产业链的构造和整合,而不是着眼于单一产业和单一环节推进信贷政策。培育产业链既为当地农业产业转型提供了巨大支持,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带来更多连锁性的商业机会,而且还有助于商业银行降低系统性的信贷风险(主要是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
其次,商业银行要深入了解城镇化给区域经济和社会带来的影响,不论是积极的影响还是消极的影响。诚然,一方面,城镇化给当地的经济和金融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民需要创业和再就业,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得到的收益也可以转化为巨额的储蓄资源和再投资资源,这就为金融机构的业务扩张提供了基础。城镇化过程中产业结构的转型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发展机会。随着城镇化进程中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培育和新的就业机会的出现,农民和微型企业的贷款需求也会有迅猛增长。因此,商业银行必须针对这些积极变化,创造性地开发不同的金融产品,同时通过业务流程的再造来主动适应这些变化,捕捉这些变化背后的商机。
另一方面,城镇化过程中产业的不确定性和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也会给商业银行带来风险,商业银行应该审慎选择产业,要对农村的土地法律制度等有充分了解,严格控制产业风险和制度风险。
再次,商业银行在支持城镇化的过程中要注重多元主体间的协调运作,要善于在合作中拓展商业机会,要注重对当地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参与。
城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产业资本(包括加工制造产业、仓储物流业、农业产业、旅游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金融资本(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基金等)、政府部门(包括村级、乡镇、区和市级政府)、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知识产权市场、土地产权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消费市场等)、农民等不同主体间的合作、博弈和协调,本身是非常复杂的。商业银行要利用好这个多元化的系统,并与其他主体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
另外,不同种类、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要找准自己的比较优势,进行科学定位和客户瞄准。如农业银行因其规模巨大和人才优势,应更多将客户群体锁定为规模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发展银行作为一个政策性银行应着力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大型产业及其配套设施的投资,国家开发银行应注重对农业现代化具有引领作用的核心产业的扶持与引导,而那些遍布城乡的合作金融组织、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组织因其规模小且经营灵活,应该将服务的主体定位在农村个体工商户、农村种养殖大户、规模化农场以及小规模的农村合作社。不同规模和性质的农村金融机构,要找好自己的比较优势,要根据自己的特点搞好客户分层和客户定位,而不要进行盲目的竞争。
最后,从宏观上来说,要使金融机构能够对城镇化提供有力支撑,还要从制度层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多元化和多层次农村金融市场的发育。农村金融机构要广泛吸引民间资本,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到农村金融机构的组建中去,并利用民间资本改造现有经营不善的农村金融机构。同时,既鼓励农村信贷市场的创新和完善,进一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机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等,同时也要进一步推动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的发展,如农业保险机构、农业投资公司、多层次农业资本市场、农产品期货市场、农业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网络型农村金融体系等多元化金融机制。
总之,城镇化为中国经济的未来持续发展提供了巨大红利,但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说,既要把握机遇,又要审时度势、谨慎推进,要以系统性的产品创新、流程创新、制度创新来适应城镇化带来的各种新问题,确保控制风险,而不宜草率冒进。
(作者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