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海外滩国际金融峰会上,交行董事长牛锡明与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的观点交锋引发热议,关于互联网与金融融合、电商与银行竞争的讨论继续升温。
以建行推出善融商务、股份制商业银行推出的网络贷款为标志,银行与电商已经从技术的合作转为核心业务的加速融合,互联网金融迎来了真正意义上的发展浪潮。一边是电商凭借数据和信息优势,开始将触角深入到第三方支付、网络贷款领域,一边是感觉到“狼来了”的银行不断创新,加快了对移动支付、电子商务的研发和产品推广。
有一种说法认为,随着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电商将抢夺银行的饭碗,比如说,以阿里金融为代表的网络小贷发展速度之快令人侧目,但现实来看,银行和电商的竞争市场在小微企业领域仍是一块有待开发的蓝海,二者之间目前还只是同时进行急行军的两支队伍。由于既有客户群存在着一定错位,所以目前电商还未对银行业务形成明显冲击。但长远来看,发展中小企业业务是利率市场化大背景下银行转型的现实选择,因此抢占互联网金融的先机,就成为商业银行不约而同的战略举措。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许多领域存在金融供给不足,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融资瓶颈一直难以破除。长远来看,互联网与金融只有实现有机融合,才能把这一块蓝海开发出来,产生真正的大市场和良性的互联网金融业态。
这是因为,电商与银行的优势不一样,存在着很大的互补融合的可能性,电商手里掌握着大量的小企业客户群,具有较长期的交易信用记录以及数据分析能力,而银行则在资金实力、支付结算以及风险控制上有着电商难以企及的优势。
以网络贷款为例。目前,电商对小企业的信息分析偏重于交易环节,额度偏重于微贷,如果企业成长后资金需求量增加,那么单靠网络微贷难以满足其需求。随着企业成长,面对的市场经营风险会越来越大,只靠积累的信用和交易记录分析,而忽略了对产品以及市场前景、行业风险的评估,那么可能造成风险估计不足。而在电子商务里,很多小企业是上下游关系,风险具有传染性。相比之下,银行信贷除去防范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外,还有着完善的内控机制,重点防范的是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涉及面较宽,一旦出现操作风险,那么产生的影响可能会超乎预期。
因此,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最大瓶颈是风险控制和金融供给的有限性。如果没有银行的合作,单靠电商难以突破这两个瓶颈。同时,虽然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强,信贷资源充足,但是却缺乏与小企业直接对接的触角,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短期内同样难以实现对小企业信贷的广覆盖。电商积累的交易行为数据和客户评价,恰恰可以成为银行的有效补充。
有专家指出,在谈论互联网金融时,需要明确一些概念。网络贷款实际分为两种,一种是小贷公司类,比如阿里小贷的实际投放窗口为两家小贷公司。这类贷款资金完全由实力雄厚的电商提供,不吸收社会资金,而且风险控制较为严格,贷款客户多为注册会员,且有关停账号等辅助风险控制手段,如果出现单笔风险也会因为金额小而被容忍,但是这种模式下的贷款供给总量,受到电商资金实力的限制。另一种是借贷中介类,比如人人贷、翼龙贷等,这类借贷中介往往通过发行理财产品的方式吸收社会资金,作为放款资金来源,就不能不需要严格的风险控制和监管。
如果互联网金融单靠电商单兵突进,那么将面临的风险之一,是来自电商所处行业的风险。众所周知,银行信贷是宏观调控工具之一,能够逆经济周期而实现总量调节。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市场主体是电商,受到电商行业以及自身经营的影响,行业波动会造成互联网金融供给具有不稳定性。而且,网络贷款机构多以自有资金提供贷款,或者提供信用担保,如果缺乏风险转移和分担机制,那么风险会过度积聚,不排除自身会成为风险源头。
由此可见,互联网与金融只有有机融合,才能焕发出生命力。这正是广大小微企业所需要的。我国小企业融资一直是短板,影响着民间资本投资以及经济结构转型。提高经济发展包容性的涵义之一,是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生态。要实现互联网金融有序发展,需要银行对传统业务进行改造和创新,正如牛锡明所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彻底颠覆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生存模式。银行应当利用既有的IT技术架构,契入互联网数据来创新征信手段,将小企业的交易信用数据纳入授信评级范围,探索基于电商与银行优势相结合的新型小企业融资模式。
本文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李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