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有人总结出“十大就业歧视”,即所谓酒量歧视、身高歧视、相貌歧视、性别歧视、身份歧视、属相歧视、乙肝歧视、星座歧视、地域歧视、血型歧视等。在众多的就业歧视中,大学生就业中新凸显的校历歧视现象尤其值得警惕。
校历歧视日益“普遍化”
大学生就业中的校历歧视,在当前突出地表现为对非“211”、“985”工程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歧视。某市发布信息定向选调全国“985”、“211”高校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某市出台政策“对申请到该市落户的为‘211’高校毕业生给予15分的加分”;国内某知名企业在招聘前台服务员时也设定了“须为‘211’工程高校毕业生”的条件;某重点大学出台招聘教师规定:博士、硕士、学士都必须毕业于“211”工程以上大学,某非重点大学招聘教师也作如此规定,将到“211”工程大学、“985”工程大学就读,硕士毕业、博士毕业后回母校应聘工作的学生拒之门外。
时下这种校历歧视日益“显性化”和“普遍化”。这种以学校出身即“校历”为主要标准来衡量、招聘、选拔、任用人才的倾向、做法,已开始演化为一种“校历主义”。校历歧视已激起不少怨声,大量非“名校”毕业生甚至将自己的“第一学历”称为“惨痛的代价”、“无法更改的痛”、“难以抹去的污点”。时下校历歧视还在发展,如果其渐盛的趋势得不到有效的批判和遏制,将对学生及其家庭、学校教育乃至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校历歧视的五大危害
校历歧视助推应试教育,强化择校行为。
事实证明,校历歧视的存在与发展,已引发人们对名牌学校的盲目追捧,人们开始变本加厉地追求在人生初期获得所谓的高“校历”。当下基础教育领域推进素质教育困难,与此就有密切关系。校历歧视带来的恶果不仅加剧了对名校的择校行为,使社会上出现非北大、清华不读的极端行为,更重要的是加剧了基础教育阶段的择校行为。这又使中小学偏重应试教育,偏重考试分数与排名,将高考升学中考入北大、清华的人数作为评价学校优劣的标准。校历歧视已成为助推应试教育、扭曲教育行为、强化择校行为的重要外在推力。
校历歧视复辟等级观念,扭曲选才用人制度。
校历歧视是在变相地复辟等级观念。虽说当下的学校出身论和“文革”时期甚嚣尘上的阶级出身论性质不同,但毕竟同属出身论、血统论。人们都对出身论、血统论深恶痛绝,因为出身论、血统论否定了人之平等权和发展权。
校历歧视不仅误导社会观念,还会误导用人单位,扰乱人才市场,伤害就业制度。根据“校历”甚至苛求“校历”,将非“名校”毕业生拒之门外,弃之不用,就会把许多真正的人才拒之门外,进而扼杀人才。校历歧视反映在人才观上是一种典型的“晕轮效应”,它往往影响人之认知的准确性,使认知发生偏差。毕业于名校不等于都有高素质、高能力,重点院校的学生不一定都优于普通学校的学生。只要努力奋斗,初始学历较低的人,同样可以在今后的发展中脱颖而出。
校历歧视打击后天努力,违背成才规律。
校历歧视的另一危害就是打击个人的后天努力,违背成才规律,扼杀人的奋斗精神。我们知道,除非天生痴呆,人所具有的先天禀赋都具有发展的无限可能性。同时,人的发展和成才也具有阶段性特征,人之成才过程实际是一个需要持续努力的过程。校历歧视显然是以静止的眼光看待人的发展与成才,它把考上大学的努力变成了以学校身份定终身,这无异于人们痛恨的高考一纸通知书定终身现象的复归和强化。校历歧视把人向上的追求与进取定格在求学的学校之身份上,无异于以人生的第一步且对未来无从知晓、无从把握的第一步来判定人的命运。时下,校历歧视正在把人向上奋斗、努力的热情慢慢地扼杀和冻结,许多毕业于非重点高校、非“211”、“985”高校的学生无奈地哀叹:选择只有一次,努力也是白搭。
校历歧视否定终身教育、阻碍学习型社会建设。
就现实看,校历歧视影响一个人第一次的职业选择,也影响其职业的升迁和以后的职业经历;校历歧视导致社会看重“在何时何地学”,忽视或不考虑一个人“学什么,学得怎样”。因而校历歧视的直接影响就是使人失去了终身学习的愿望和动力。而没有了继续学习的愿望、终身学习的动力,国家加快发展终身教育的政策就不可能落实,政府期待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美好愿望也不可能变成现实,这是从宏观上而言的。从微观上讲,校历歧视导致个体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而被社会淘汰。众所周知,日新月异的社会和不断创新的科技已使人之第一次高等教育经历的价值大为缩水,要跟上时代步伐,个体必须不断回归高校接受第二次、第三次或更多次的再教育、再培训,以更新知识、提高素质。校历歧视显然逆潮流而行,对此,如果我们还不警醒、任其发展,不仅伤害国家的健康发展,更伤害个体的顺利发展。
校历歧视损害高等教育的多元特色发展。
校历歧视注重的是高等教育的分层,赋予高校以等级身份,忽视高等教育的类型特征,不认可非“985”高校、“211”高校也能在自己服务的领域争创一流,也能培养出拔尖创新、创业人才。它不断助推着高校对层次跃升的追求,障碍着高校办出特色。
对于校历歧视造成的多方面危害,必须加以深刻地批判,同时应采取措施加以遏制。
如何遏制校历歧视的发展
校历歧视作为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作为高校差异客观存在的一种反映,要想其完全禁绝是不可能的,但是采取措施对其加以遏制则是完全必要且紧迫的。这需要从政府、高校、社会用人单位、个体四个方面共同努力。
从政府方面讲,遏制校历歧视的发展,首先要健全和完善相关法规,明确制止就业中的校历歧视。现有关于就业的有关法规,仅用列举的方式禁止民族、宗教、性别、户籍和身体健康状况五种就业歧视,而对日益严重的校历歧视问题没有关注。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但“通知”属部门规章,缺乏法律的强制效应。要消除校历歧视的弊端,需要完善有关法规,旗帜鲜明地反对校历歧视,追究校历歧视者的责任;同时明确相关受害人的救济途径,确立校历歧视的公益诉讼方式和程序,保障毕业生的平等择业。其次要取消对学校尤其是对高校的过度分层。校历歧视的出现和发生与我国对高校的过度分层有关。通常,根据大学培养人才的层次,大学被划分为博士授予大学、硕士授予大学、学士授予大学;以学校定位做依据又可将大学划分为研究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教学型大学;按涵盖学科进行划分,还可以把大学划分为综合性大学、多科性大学和单科性大学。这些划分基本上是依据高等教育规律做出的。但是,上述划分在当下的中国并不受重视,目前中国大学被人为地增加了许多因素后分成了多个层次,被赋予行政级别,其结果是导致高校间的不平等竞争,甚至导致教育权力的寻租。
因此,政府要淡化进而中止赋予学校尤其是高校以行政级别的做法,杜绝在高校中制造身份不平等。在实行重点支持的过程中争取做到一视同仁,给各类教育、各类学校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通过消除学校的等级身份,引导社会打破“校历情结”,为学校和学生发展、毕业生就业创设平等机会。
从高校的角度来讲,遏制校历歧视,要起带头示范作用,不能成为校历歧视的推手。其一,作为人才培养机构,高校要坚守因材施教的基本原则,秉承有教无类的思想,树立人人成才观念、多样化人才观念,面向所有学生,不拘一格培养人才。其二,作为用人单位,在人才招聘、引进过程中,高校要唯才德是举,不要以“貌”取人,更不可搞校历歧视。高校搞校历歧视,是损人不利己的做法,亟待纠正。
从社会用人单位的角度讲,要防止择人简单化,真正做到唯才是举,唯德是用。简单的校历歧视,会导致高学历、名校历的学生进入只需要低学历就能做的工作岗位的现象。其实,以校历取人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行为。因此,社会用人单位要提高责任意识,走出以“校历”取人的误区,以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发现人才、选拔人才、任用人才;自觉支持和拥护就业的公平、公正与和谐,维护健康的人才市场秩序。
对于学生个体而言,要树立正确的认知态度和正确的成才观念。对于毕业于非重点高校的学生来讲,一方面要正视外在的各种不利因素,承认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切勿怨天尤人。另一方面,要找准自己的“闪光点”,发挥自身优势,凸显自我价值。要树立自信,自强不息,通过数倍于人的努力,使自己强大起来。此外,面对种种歧视现象和不合理待遇,要学会调整心态,不能消极面对而要理性应对,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