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企业如何说再见

企业和个人因跳槽、转行、项目终止、用人条件变化出现的合同解除时有发生,企业面对个人,个人面对企业,如何正确地说再见呢?这个困扰对于企业和个人都存在,如何有效处理成了双方的难题,考验着企业的人力官和职场人。

  支持创业 双双获硕果

  十年前有个朋友开公司,找来同学帮忙,三年时间公司进展颇好,同学觉得自己也能打造一间同样好的公司,创业的想法越来越强烈,只是不好意思对朋友说,于是采取请病假,出工不出力的方式悄悄在外面注册了自己的公司。

  朋友先是非常气愤,担心对方负责技术管理,出去创业做同业,造成核心信息流失,成为竞争对手。又怕其他核心人员受影响,造成关键人员都想离开。同时感觉同学不仗义,私下动作不先沟通。但他转而一想,同学跟着自己干是帮忙,现在人家想拥有自己的企业也是正常的,不能自己合适了就不想别人。

  想通了,朋友高高兴兴给同学办了送行酒会,还在临别时悄悄塞给他二十万元创业款。同学深感自己的做法不妥,死活不要钱。朋友对他说:你创业成功这就当我的股份,失败就当这些年的奖金交了学费,到时候回来帮我。

  离职后的同学创业非常艰难,因为技术虽好经营能力不佳,短短两年公司就出现困境。此时朋友主动找到同学,回购股份之后合并了两家企业。朋友善于经营,同学长于技术,公司合并后实现双剑合璧飞速发展,双双收获事业硕果。

  企业违规 员工不能用违规来回应

  同样是离职,王琴的单位因新业务项目长期亏损,经讨论决定撤销项目小组,成员全部转岗。

  人事经理在与王琴的谈话中表示,如果接受转岗,工资下调三分之二,还要再转为试用期。但是,企业不会在试用期辞退,让她放心。王琴觉得,项目终止不是个人责任,现在的转岗条件太低影响了生存。人事经理再三强调接受转岗为好,可双方没能达成共识。三天后,企业停了王琴的保险(放心保),要求她签署离职补偿同意书,内容包括因王琴个人不同意转岗,主动解除合同,同意企业给予一个月工资补偿,不再提出其他要求。王琴认为这与事实不符,要求企业按规定补偿,可人事经理却说,是她不答应转岗导致合同解除,如果不同意这个补偿条款,就等于自动离职,什么补偿也不能给。

  一气之下王琴打算第二天就不去了,幸亏做律师的同学提醒她,当企业违规时,自己绝不能用违规来回应,应该采取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王琴申请仲裁,并成功维权,这事影响了其他同事,大家普遍感觉企业做法不妥,让员工产生了不安全感。

  员工合理合法地和企业说再见

  对于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变化,企业要明白一点,一个人的离开可能有多种因素,勇于针对问题拿出合法有效的解决方案,不仅是对离职人员的尊重,更是对在职人员的激励。单纯想省一个人的离职补偿金,就把违法当成降低成本的手段,是对所有员工的不尊重,如此做法只能让所有人对企业没有信心,削弱大家的归属感。

  同时,个人和企业说再见,不能仅仅是我要发展,还要认真履行离职责任,做到合理合法地和企业说再见。如同前一个案例中的同学,在没有完成离职手续之前,不应该启动自己的公司,这不仅影响你的职业发展,还会造成企业追究法律责任时的被动。一个有责任心的人,纵然是离开企业,也会成为企业的朋友,在未来的道路上多一个机会,少一个对手。

  综合前面的事例,我们不难看出,要企业留住人才,说好再见也是关键一步。希望员工留在企业,怎么对待离职人员,也是考验人事官的一项内容。国外许多知名企业都建有离职人员名录,定期与他们联系,了解他们的工作状况,关心他们的职业成长。在他们产生回归意向时,由于长期跟踪心理不会有障碍。回归后,因有离职后的经历,忠诚度和稳定度都高于初次入职的员工,同时这类员工的回归节省了培养成本,能正向激励在职人员。

  而对于个人,如何正确分析规划自己的职业前途,说好再见是成长中的必修课。在你奋斗的过程里,有可能选择了错误的离开,由于离职时没有过度激化矛盾,原有企业很可能成为你回归的对象,也可能成为你未来的客户或供应商。

  专家提示: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方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在企业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半年按半个月计,标准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包括奖金、补贴、补助。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则要按上述标准双倍赔偿。

  如果企业没有提前30天通知,还要给予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标准为上个月所得工资。

  个人主动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企业,并履行交接手续。

  • 作者: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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