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后,电费如何算?
湘潭在线9月3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王琼)“这个电费真不知道是如何计算的。”家住雨湖区韶山东路的罗先生拿着自家的电费缴纳收据联说,自从实施阶梯电价后,缴电费整个就是糊里糊涂。电业局让缴多少、就缴多少,自己心里完全没有底。那么,阶梯电价究竟是如何分档计价的?带着罗先生的疑问,我们做了一番调查。
8月30日,我们拨通了95598(电力客户服务热线)。据服务热线客服介绍,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用电量试行居民生活阶梯电价。为了真实反映居民每月用电情况,方便居民按日历月份计算阶梯电价,湘潭电业局从2012年8月份起,对具备远程自动抄表条件的湘潭市城区居民的抄表例日调整到每月的1日。由系统进行自动抄表。
因为抄表都是1日,居民的实际用电天数都是一个月。按照规定,第一档电量,不分季节,为每户每月180度及以内的用电量。第二、三档用电量分季节计算,其中4、5、6、10、11、12月为春秋季,第二档电量为180度以上至350度,第三档电量为350度以上;1、2、3、7、8、9月为冬夏季,第二档电量为超过180度至450度,第三档电量为450度以上。
按照标准,第一档电量以内,基准电价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现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省电网居民用户现行基准电价为0.588元/千瓦时),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区间,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0元。最后,将各档电量电费相加,就是居民应缴纳的电费金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