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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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腿记者:吴佳)
房产证丢失,但房产证户主是已故多年的长辈,该如何补办呢?连日来,因房产证丢失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困扰着陈女士及其丈夫。
“房产证上只有公公一个人的名字,可是他已经去世很多年了。”她说,房产证一直放在家里,可最近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使用时,却发现找不到了。她口中提到的房屋,位于顺德区均安镇,公公生前并未将该房屋过户给子女。记者了解到,在房产证户主健在的情况下,丢失房产证需补办时,可先在本地报纸刊登遗失声明,一个月后,到所在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服务窗口补办即可,但陈女士遇到的问题是,户主已经去世。
除了补办房产证外,陈女士还有一个疑问,即将该房屋产权转移到其丈夫名下,需要哪些手续,应该去哪里办理呢?据了解,陈女士的婆婆还健在,公公婆婆共育有8个子女。
若要将公公的房产转移到陈女士丈夫的名下,涉及房屋继承、赠与等手续,也较为复杂。
可由该长辈配偶代为补办
困扰陈女士的问题,有没有解决的办法呢?记者采访顺德区土地房产登记发证与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了解到,陈女士的婆婆健在,可由其代补办房产证。
“陈女士的婆婆可以作为她公公的关系人,代公公补办这个房产证。她婆婆需提供结婚证,或者户口本里面有反映公公和婆婆夫妻关系的证明,凭证明就可以到相关部门代补办。”该负责人介绍说。
若将该房屋产权转移到陈女士丈夫名下,需要哪些手续,应该去哪里办理呢?该负责人解释说,这个涉及继承问题,如果陈女士公公的房屋,属于公公、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的产权是婆婆的,另一半的产权则是由“公公和婆婆的子女,再加婆婆一起分份额来继承。”
陈女士的公公婆婆共育有8个子女。“如果其他7个子女放弃继承,婆婆也将产权赠与给陈女士的丈夫,那么整间房屋就可以转到他名下。”
该负责人强调说,赠与手续、继承手续可到所在镇街的法律服务所详细咨询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