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的事情,怎么算抄袭呢?

必答达人:华南师范大学教授 袁征,广东省作协副主席、诗人 杨克

  最近,有关抄袭问题又时不时地浮出水面,一篇博士论文全盘复制别人文章的事情在中国内地不算奇葩,可是在香港一份普通学生提交的作业都要经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合格后才能提交给老师。对待抄袭问题冰火两重天的世界难道真的是学术标准的差异?还是国人道德感太低下?

  问:怎么去定义抄袭?

  答:在国际学术界,抄自己的文章不注明都算抄袭!

  在美国的学术界,不仅文字直接CO PY算抄袭,观点抄袭也算抄袭,甚至自己抄自己以前的作品没有说明都算抄袭。最严苛的例子是美国的博士生论文体例,虽然美国的大学要求并不统一,但以《芝加哥体例》为例,博士论文的写作要按照这本1000多页,厚得像一块砖头大小的工具书来写作,几乎你可以想到的所有格式问题此书都做了详细规定。甚至许多人在论文格式规范上所花费的时间比论文答辩还要多。美国的博士论文都要在校园里存档,并且允许他人借阅,因此如果存在一点抄袭的部分都很容易被人发现,极少有人有这样的勇气拿自己的学术生命开玩笑。如果一篇博士论文在体例上不合格,在它被送交学校图书馆装订存档时就会被退回要求修改,而该博士候选人可能会为此耽误了论文评审,从而在当年毕不了业。但是在中国,博士论文整篇抄袭的现象都时有被媒体报道,更遑论其中的数据造假以及引用不规范等细节问题。

  比如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梁美芬2006年的著作被指涉嫌抄袭,内容在第五章11页的文章中,有半页使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的意见,但并未注明出处。梁美芬遭投诉后,立即回收2006版本书,并且在2007版本注明了出处,同时致电陈弘毅道歉自己的无心之举。

  问:如果抄袭了,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如果在国外,轻则停职重则丢饭碗!

  在国外,学者如果被认定抄袭,其后果严重到什么程度?那可是轻则停职,重则可丢掉饭碗的事。2008年美国佛罗里达大学一位非常知名的学者崔舍尔教授被一家媒体报道:他的三本书中有20处抄袭了别人的作品。最终学校的学术调查委员会认定关于抄袭的指责属实,崔舍尔因此受到了停薪停职五年的处罚。而此时他已经是一个在该校干了34年的中世纪文学和美国文化的权威、终身教授。如果他因为学术观点跟学校或者政府的言论有抵触,并不会遭受到解聘或者丢掉饭碗的处罚,但如果是存在抄袭问题,则会被视作违反合同,最高可以受到解聘的惩罚。

  在美国的教育体系里面,甚至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学校就反复灌输文章不能抄袭的观念,一直到大学要求会越来越严格。而在学习西方学术规范的香港,大学生的随堂作业都要被数据系统“测谎”。比如香港中文大学的作业都要采用一种在香港叫做“V eri G uide”的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学生在递交作业前会先将作业提交到这个系统,系统会打印出一份“回执”,然后才能和作业一起装订好交给教授,如果没这一页回执,老师甚至连看都不会看。至于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出现上述问题更是想都不要想。

  即使在非学术领域,一个知名作家如果涉嫌抄袭,在美国社会也可能遭受身败名裂的下场。比较典型的如2003年5月,当时地位很高的《纽约时报》专栏作家杰森·布莱尔被爆出抄袭丑闻,其以前写过的所有文章都被翻老底进行了地毯式的检查,被发现几处抄袭的证据,后来这个作家写自传,印了25万本结果前十天只卖出了1400本,后面就没有被统计了。

  问:为什么国内的论文抄袭现象特别多?

  答:都是评职称惹的祸,只看数量不看质量领导也不管!

  虽然国内的大学有部分已经开始使用一些论文检测系统,但很多学校并没有实施,或者只有发表到学报级别的文章才会使用这个系统检测。实际上,中国的许多学术论文抄袭造假的手段之低下,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学术问题了。比如一个博士生的整篇论文几乎原封不动地抄袭国外或者同行的文章,这在欧美国家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发生的事。

  最大的原因就是在国内的教育系统里,小到硕士、博士的奖学金申请,大到一些大学的特聘教授职称、211院校的称号等等,只注重论文的数量而忽略论文的质量。以至于很多情况下,领导及老师明知老师或学生抄袭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他们随便写文章,甚至花钱买版面来发表一些垃圾文章。而相反,国外的教师职称评定,一般交由外校同行或者本校学术委员会一定级别的老师来评定,不看论文的数量而是由这些人选出其中的几篇来看文章的质量。记者以“博士抄袭”为关键词检索看到,排在新闻前列的数篇文章中提到一篇几乎完全一模一样的文章,署名却是两个不同的人,结果发现这两人是夫妻。或者是一个合作项目同样一篇文章,两个人拿到不同的平台去发表。当事人认为“这很正常”,而学校则以“批评教育”一笔带过。

  问:在诗歌创作中怎么看抄袭?

  答:艺术创作一般宽容以待,中国叫“借用”!

  在中国的创作传统里,诗歌作为一种文字游戏,经常不以“抄袭”为耻,反以“抄袭”为荣,比如大家在一起聚会时常常把一些名家的句子重新打包组合成一首新的诗,反而能体现出人的才华。当然,在现在的诗歌创作里,如果一篇文章中有大量的句子直接复制别人的诗作,还是会被认为是抄袭并且是可耻的行为。但在理念上是,一个人借用另外一个人诗作的意境进行再创作,一般不会被当成抄袭。比较典型的如叶芝的《当你老了》,或毛泽东的“一唱雄鸡天下白”这句,前人都有类似的语境的句子。

  还有一种情况是诗歌的翻译,有时会出现抄袭的问题。这种问题则会被当成学术问题来看待。因为同样一首诗里的外文词汇,可能对应中文词汇中不同的几个词汇,如果整首诗所用的中文词汇和别人翻译的几乎一样,也可以被认作是抄袭。比如日前《文汇报》登载了一篇关于诗人韦白翻译葡萄牙诗人费尔南多·佩索阿的诗集《我的心略大于整个宇宙》,被指其中部分诗作几乎与他人的网络译本完全相同,该出版社最终决定停发该部作品。

  必知

  问:夏健强的画构成侵权了吗

  答:近日,12岁孩子夏健强的画作陷入抄袭、争议之中。有网友称,夏健强出版的画册中,一些画作与台湾漫画家几米的作品“高度雷同”。几米官方微博发表维权声明。但并未追究。“几米”希望安心创作。

  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授吴伟光在接受财信网采访时就表示,抄袭和临摹是两个概念,抄袭是指把别人的作品说成是自己的创作,临摹只是复制别人作品的一种行为。临摹作品包括完全一样的临摹。比如目前市面上非常多见的《清明上河图》,也包括有明显变化,但在意境、结构等方面仍来自他人作品的临摹。就夏健强引发争议的画作来说,是一种临摹行为,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但这种临摹作品一旦被当作作品出版发行,同时在出版过程中没有注明是临摹品,此时出版社和作者(夏健强的法定监护人)就构成了侵权行为。但也有律师认为在司法实践上难以认定构成侵权。

  问:学术测谎系统靠谱么?

  答:无论国内还是国外的学术测谎系统,其实技术上并不复杂。只要连通足够的学术期刊数据库,做文字上的对比有多少重复度就能初步判断这篇文章有多少内容是直接复制了别人的东西。但是对于进一步更高级一点的,比如说引用了别人的观点而用自己的语言复述一遍,在国外这种行为也被视作抄袭。但这种情况必须得请学术委员会做出专业的调查才能最终认定。用这种学术测谎系统识别级别较低的作品是否抄袭,还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即使这样,许多学校都不敢使用,甚至有的是故意不用。

  本版采写:南都记者 郭炳朋

  (原标题:读书人的事情,怎么算抄袭呢?)

  • 作者: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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