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完税凭证遗失后该如何处理?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叶静 通讯员 马壮豪 张映珍) 近日,李先生到车管所办理车辆年审时,发现遗失了2013年度车船税完税凭证,导致办不了车辆年审手续,心里非常着急。有同事提醒他,有税务问题可以咨询地税的咨询服务热线,于是李先生拨通了12366地税咨询热线。

  咨询员了解情况后解答:现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对不慎遗失车船税完税凭证的情况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可向征收税款的地税机关、代征点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

  咨询员指出,对于个人纳税人不慎遗失完税凭证(证明)的,应视情况办理:1. 在办税服务厅缴纳税款的,到原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2.通过代征单位(市邮政局、电子自助终端和网站缴税除外)缴纳税款的,到代征单位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3.通过市邮政局代征网点缴纳税款的,各区(市)地税机关均可开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4.通过电子自助终端或网站缴纳税款的,由自助终端所属公司负责补打印凭证,好易公司客服热线为85566300。

  如果是单位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请直接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保密信息告知书。

  市地税局提醒,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缴纳。2013年度车辆车船税的申报纳税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为避免集中在年底申报纳税,建议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缴纳2013年车船税。

  同时,市地税局特别指出,地税机关及其委托代征单位不收任何手续费,建议纳税人到地税各办税服务大厅和委托代征点缴纳税费。地税机关及其代征点窗口在征收车船税时当场打印加盖地税机关和代征单位印章的税收完税证,“好易”电子自助终端(除交警业务大厅和中国人民保险(放心保)公司门店的终端外)缴交车船税当场打印缴税凭单,在交警业务大厅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门店的“好易”自助终端机缴交的车主可到广州市内的任何一台终端上(交警业务大厅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门店的终端除外)通过输入车牌号码进行补打发票,或者拨打好易客服热线85566300,告知好易客服需车船税发票快递到付即可。

  车主们要擦亮眼睛注意:与地税部门合作的私人车辆车船税委托代征点挂有统一制作的沙钢牌匾,上标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私人车辆车船税代征点”。

  • 作者: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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