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问题的日益严重,越来越多的朋友开始重视自己的健康问题。众所周知,一旦患上重大疾病,轻则财富掏空,重则负债累累,让人苦不堪言。那么如何来防范风险,保障财富安全呢?我们可以选择重大疾病保险,让保险来转嫁自己的疾病危机。
那么怎样投保才能避免走进误区,让保险回归到保障风险的本质呢,专家建议在搞清重疾险理赔原理的基础之上,可以综合考虑年龄、期限、险种组合等因素,选择最适合被保险人的产品。
重大疾病的定义是什么
哪些情形不在理赔范围内
2007年4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推出了我国第一个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规范性操作指南——《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中明确指出疾病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根据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的特点,《规范》对该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和相关保险术语进行了统一明确的规范,并明确要求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的产品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开胸手术,这6种发生率最高的疾病。
值得一提的是,《规范》除了对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名称和症状表现进行了规范定义之外,还排除了部分疾病表现以及治疗方式的保险责任。
例如,1.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但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2.主动脉手术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但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并且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和治疗方法的改进,有些过去治不了的病现在已非绝症,而有些疾病的治疗方式更趋于合理、对患者的伤害也更小。如果投保客户采取的是腔内修复术而非开腹手术,他将无法按照规范的约定获得赔付。
保险期限有长有短
组合投保更加合理
按保障期限的长短划分,重疾险可分为定期保险与终身保险两类。定期保险顾名思义,它对被保险人的保障到达一定期限立即终止,超过一分钟都不再有效,同时要指出的是,它属于消费型的险种,除非发生理赔,否则保费不予返还,这也决定了它保费相对不高的特点。终身重疾保险的有效期直到被保险人身故为止,而该类产品有两种支付形式:一种情况是被保险人去世之前,只要罹患合同中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就会向投保人提供保障额度范围之内的理赔保障;另一种情况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年纪(如85周岁)时,保险公司将给付给被保险人合同中约定的(有时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生存金,保险合同也随之终止。但需要指出的是,投保人年龄的增加使其罹患重大疾病的几率增高,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与保险责任也随之提高,故而此类重疾险的投保费率相对定期保险要高。
而按照投保的方式划分,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重疾险产品又可分为主险和附加险两类。不难理解,作为主险的重疾险产品可以单独购买,而作为附加险的的重疾险产品只能附加于主险购买。保险专家建议投保人选择养老险/寿险+附加重疾险或者定期重疾险+终身重疾险的组合方式进行投保。据了解如果投保人购买的主险是重疾险,根据规定这种方式不能参与分红,而选择够购买附加在主险上的重疾险,只要主险可以进行分红,投保人就可以在获得重疾保障的同时还能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红利,这正是第一种组合形式的优点所在。而第二种组合定期重疾险可以保障投保人一定年龄之前的罹患重病的风险,终身重疾险又可延续定期重疾到期后的保障,这样不仅降低了保费,还可以将保障期限延长至终身,似的投保人不管处于哪个阶段,都能在患病时经济上有所保障。
不同现状可选差异化产品
不同年龄要注意投保期限
通常来说,重疾险保险条款中要重点注意其是否涵盖器官功能、心脑血管、以及老年性三大类常见的疾病,但随着人们生存环境的变迁以及生活方式的改变,不同性别以及不同阶段的市民身体状况各有不同,他们可能罹患疾病的种类也不尽相同,如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是男性特有的疾病;而乳腺癌、恶性葡萄胎是女性的特有疾病;此外老人和孩子的常犯的疾病也与他们的生理状况密不可分,而上述这些风险,市面上常见的重疾险往往顾及不到,因此保险专家建议投保人购买专门为不同阶段的人群设计的保险产品,例如女性重疾险和儿童重疾险等。此外过往的得病经历以及家族疾病史,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同样不可忽视,最好选择涵盖这些病种或者对这些疾病赔付限制不是很严格的产品进行投保。
保险业内人士提醒道,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重疾险产品的被保险人的年龄都会有明确的规定,被保险人的年龄决定着费率的高低。由于老年人发病几率要比年轻人高,因此他们付出的保费相应也比年轻人要高,有时可能会出现所缴纳的保费与保障总额相当甚至是超出的“保费倒挂”现象,这对于投保人来说“得不偿失”。此外当被保险人到达一定年龄时,一般为60周岁或者65周岁,保险公司就不再接受他们的保单了,正如业内流传的那句话所言——投保重疾险宜早不宜迟,越早投保,保费越便宜。进而保险专家建议,年龄在30岁左右的市民,选择短期重疾险性价比更高,而年龄达到45岁上下的市民,可根据财务状况适当购买长期重疾险,以备“不时之需”。
保障范围并非越广越好
保障额度参照平均花费
很多人或许会觉得,既然购买重疾险是为了避免将来患重大疾病时经济方面出现“捉襟见肘”的窘境,那么应当选择保障范围越广的产品越好,甚至有些人购买的产品涵盖的疾病种类多到自己都数不清,殊不知有些病种可谓“华而不实”,一生患病的概率可以忽略不计,但保费却已经计算在内,也就是说投保人无形中在为一些与他们“绝缘”的病种买单,而《规范》中所列举的25中常见重大疾病的真实保障额度却有可能会降低,故而专家建议不要盲目从多,应当细细甄别。也有细心的投保人发现重疾险中的不同疾病的保险金额设置也不尽相同,有的病种赔付的比例较高,有的病种赔付比例低,实际上这些都在产品设计时就已经由保险精算师计算好,因此投保时要遵从“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原则,擦亮双眼,用心选择。
看病贵的现象也困扰着每一位患者,根据他们用药和治疗方法的不同,整个治疗期间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甚至是误工费的总和少则八、九万,多则十几万甚至是几十万,这对于大多数患者来说都“压力山大”。这也促使了多数人认为投保重大疾病保险,肯定是保障额度越高越好,这样一旦患病获得的赔偿金额肯定会随之增高。事实真的如此吗?据最新的数据测算,治疗重大疾病的平均花费介于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因此将保障额度设置在两者之间较为合理,低于10万元的保额,削弱了重疾险的保障作用,而高于30万的保障额度所缴纳的保费对普通大众而言并不划算。此外根据投保人家庭人员结构和收支情况的改变,如果能每隔几年检查一下保单状况,将保障额度调整到与当时消费水平相符,并向家庭经济支柱与患病风险增大的一方做适当倾斜,就更加“有备无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