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怎么补
读者王先生:我和老伴因为要出国旅游,需要提供结婚证,可我们的结婚证明却丢失了,想请问一下如何补办结婚证?
“有事您言语”专栏记者:市民政部门有关人员介绍,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为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婚姻状况的;当事人必须是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坏的;该婚姻登记为本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或当事人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应提交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图章),双方当事人同底版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合影彩照三张,离婚的当事人提供本人同底版二寸彩照二张。双方当事人到场,可补发两本婚姻登记证。一方当事人到场,且只持有自己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只能给当事人补发持证人的婚姻登记证。如果当事人想要两本婚姻登记证,应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另一方当事人的委托书。
若原婚姻登记档案遗失,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补领结婚登记证证件齐全、有效、符合补领登记条件的,可当场受理、发证。 记者 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