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了缓解公民的住房购买压力,单位一般都通过公积金的补助帮助公民,如果不再在原单位就职了,那么,住房公积金怎么办呢?小编告诉大家,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为现金的。
住房是我国公民的一件头等大事,甚至胜过古人讲过的人间四大喜事。为了缓解公民的住房购买压力,单位一般都通过公积金的补助帮助公民,如果不再在原单位就职了,那么,住房公积金怎么办呢?小编告诉大家,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为现金的。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下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异地购房能否提取公积金
张女士:我在昆明工作,单位性质是国企地质类,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在曲靖陆良购房(商业房贷),我能不能把住房公积金里面的余额提取出来去交房贷?
答:在昆明行政辖区以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职工或配偶,在购房当地无工作单位或者无公安管理部门出具的常住证明等相关资料,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铁路、石油等行业的职工,由其行业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办理。
离职后能否提取公积金
罗小姐:请问我3年前离开单位,所买的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么?需要什么条件?
答:辞职、解聘以及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本人自愿不再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以及销户利息。户口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的职工,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本人自愿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户口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但年龄达不到以上规定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按《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托管手续。职工两年后未能再就业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提取职工本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储蓄卡(号)或存折(号)。
很多购房者都想去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确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事项不熟悉。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住房公积金提取分①约定提取。②部分提取。③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达到提取限额
问:如果公积金提取到达当初的限额,余额怎么能取出来呢?
答:如果已经达到您的提取限额,则不能再进行提取。需要在您再次满足提取条件时重新申请提取业务。
问:我在北京市海淀区的中学工作,2013年7月在上一单位合同到期后,我调动单位,到了从一个中学调换到了另外一个中学。 在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700多,现单位缴存480元。 会计告诉我,每年审核缴存额度在1月份。 2014年1月后我的缴存额度不变,还是480元。 因为2013年我只在本单位工作了半年,工资平均到12个月后,只能啊按最低标准缴存。 下次调整要等到2015年1月。 请问: 1、还有其他时间能调整吗? 现在的规定,我要整整损失1年半的公积金。少交很多。对我今后贷款买房等都有很大伤害。 以前是每年7月调整,伤害还不大。 正常毕业的学生都是7月入职,现在调整为1月修改额度,个人损失太大。 2、我调换的单位都属海淀区的中学,公积金缴存的额度不能延续吗? 针对以上问题,有什么解决办法。
答:1、新调入的职工应当从调入发工资之月开始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的当月工资进行核定。跨年重新核定基数时,应当除以实际月数。 2、因此针对您的情况,2013年7月入职新单位后,缴存基数按照7月工资核定。如果您新单位是2014年1月重新核定基数的,那么应当为您7-12月,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进行核定。 3、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单位确实存在对职工应缴未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则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下面是提取公积金的一些详细信息。
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
约定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部分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最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