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怎么领取?
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十五年的,须延续缴费至满15年,才能办理退休。
享受基本养老金体现参保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参保人员必须履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才能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
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及范围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及对象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及对象:基本原则是维持现状,即已经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继续参保缴费,尚未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暂不纳入参保范围,待国家和省出台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后,按国家规定执行。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及对象是:凡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发?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
2006年1月1日前已经退休、退职的人员,仍按原待遇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退职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
以现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费计发政策规定为基础,结合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和金额确定。对符合规定缴费年限,并按规定标准足额缴费的,按现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费政策规定计发退休养老金;缴费年限少于参加工作年限,或者未按规定标准足额缴费的,以现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费计发政策规定为依据,按少缴时间、金额比例减发相应比例的退休养老金。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乡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各县(市、区)政府负担。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相同)。
怎样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国家规定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之一是缴费满15年,同时鼓励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高,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按现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如果每年缴费100元、缴15年,在年满60周岁时个人账户余额(不考虑利息)为1950元(其中个人缴费1500元,政府补贴450元),应享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14.03元/月,加上基础养老金55元/月,月养老金合计为69.03元。如果每年缴费1500元、缴15年,在年满60周岁时个人账户余额(不考虑利息)为22950元(其中个人缴费22500元,政府补贴450元),应享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165.11元/月,加上基础养老金55元/月,月养老金合计为220.11元。显然,同是缴费15年,每年缴费1500元与100元相比,年满60周岁时领取的养老金每月将高出151.08元,一年将多领1812.96元,比年轻时每年缴纳的1500元养老保险费还高出312.96元。同时,现行政策规定,缴费超过15年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将适当提高,超过年限越多,待遇越高;对于长寿人员,即使其个人账户已支付完,但其个人账户养老金仍将继续支付,直至其生命终止。由此可见,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高,享受的养老金回报就越多。另外,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资金尚未领取或未领完的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返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因此,不必有“能不能活到60岁”的顾虑,参保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始终是参保人的,个人利益不会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