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社会人、一个经济人,用投资追求更多的收益,使自己的资产有所增值,是每一个人的愿望。
不过,目前投资类产品的种类很多,大家接触最多的,除了股票外,莫过于银行和证券公司等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了。
哪些金融机构可以理财?
山西销售理财产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多少个呢?
以记者的调研,有20多个。
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是政策性银行,不对个人办理业务。
山西目前仅有两家外资银行—汇丰和渣打银行。渣打银行没有开展对个人的业务,只对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而且只对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服务。汇丰银行对个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投资者开户10万元起存。
国有商业银行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5家银行有理财产品。数量众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华夏、民生、光大、招商、浦发、兴业、中信、渤海等8家银行的理财产品,品种多、种类全。晋商银行、省农村信用社、遍布全省各县和乡镇的邮储银行等机构有自己的理财产品。
此外,在各市,也有自己的地方金融机构,如晋城银行、大同商业银行、阳泉商业银行、晋中商业银行、长治商业银行以及众多的农商行、村镇银行等等,有的也发行销售理财产品。
证券公司如山西证券、大同证券同样有理财产品。
因此,如果想要购买理财产品,投资者在上述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可以购买。
省内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绝大多数是总行统一发行全国销售的理财产品,极少数是为山西投资者量身定做的。倘若是量身定做的理财产品,一般也是针对特定群体的,对理财产品金额有要求,最少都是数十万元起或者达到私人银行级别的客户才能够购买。这样的产品,投入大、产出高,风险必然也高。
大众喜欢哪些理财产品?
普通投资者更喜欢哪些理财产品呢?
理财产品很大一部分是通过网银由投资者自己操作,且银行对客户信息保密,无法直接询问,但也有“蛛丝马迹”可以梳理。
首先,不管哪家银行,醒目位置都有一块电子屏或展示板写着近期发行的理财产品。据记者观察,几乎都是5万元起的产品,且期限在3个月左右的居多。其次,几乎所有的银行也都在醒目位置摆放着各种礼品,只要存款或购买一定数额的理财产品,就能得到。价格标签很少有超过20万元的。可见,在银行大厅办理相关业务的,还是以普通工薪基层居多;他们挑选的一般都是家庭资金闲钱能够买得起的5万元、10万元理财产品。
3月13日和14日,记者随机在几家银行进行了了解。
中行的基智通理财计划,销售日期到3月15日,投资期限91天,预期收益5.05%,非保本浮动。中行最近50天以上的非保本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均在5%以上。50天以内的是4.95%。建行乾元系列理财产品投资期限102天,预期收益5.0%,105天的收益5.3%。投资期限50天以下的,收益在4.9%到4.2%不等。光大银行的阳光理财,48天的非保本产品预期收益率是5.3%。保本的都是5%以下。可见,银行的理财产品基本上是同质的,挑选的余地并不大。
记者采访发现,总的来说,中农工建交五大银行的理财产品不相上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整体上预期收益率略微要高一点。地方性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品种要比上述两类银行少。
普通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喜好是什么?3月12日,工行高新区支行的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还是以保本、稳健的居多。一期到了,再做一期。”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等银行的工作人说法也都差不多。
另一方面,理财产品5万元的门槛也拦住了一些人,如在校学生,刚工作没有多少积蓄的年轻人。他们直接用互联网金融的宝宝们为自己获得收益和欢乐。
如何防范理财风险?
购买理财产品,是一件不太复杂的事情:办好开户手续,有了网银盾,然后开通、激活、换密码,以后就能够自己在家操作;或者直接在柜台填单子,办完手续,拿上回单走人。
无论哪一种,银行都会让我们抄一段话,大意是“本人已研读本协议书、对应的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提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理财产品的风险,愿意承担相关风险。”还要签名。这个过程,其实是对理财产品有风险的一个提示。
按照银监会的规定,银行“不得提供含有刚性兑付内容的理财产品介绍”;销售文本中必须写上“预测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也明确要求客户“严格风险自担”。但是,我们购买理财产品时,听到的绝大多数都是以前的理财产品都达到了预期收益,这款应该没有问题等等。因此,虽然每个银行的理财经理柜台上都摆着“理财非存款,投资有风险”的小牌子,但风险都被我们有意无意地忽视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为了避免日后纠纷,有的银行如汇丰银行在提供理财产品服务时有录音,证明客户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客户经理也会和投资者讲清楚资金用去做什么,标的是什么。中资银行只能对部分客户做到这一点。更多的小型投资者,以为理财基本上就和存款一样,简单填单、签字完成,到底看没看懂合同,知不知道自己投资的风险,需要打大大的问号,这也为日后的摩擦纠纷埋下了伏笔。
因此,招商银行太原分行法律与合规部总助张伟、兴业银行太原分行法律与合规部副总经理王永生、建行山西省分行法律部负责人陈宝红都以个人名义表示,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是真实存在的。投资者首先要明白最高收益只是一种预期的可能性,实际收益率取决于投资标的的市场表现,任何预期收益或类似表述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也不构成银行对相关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其次是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不得提前赎回或终止,投资者应该使用一个时期内不用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最重要又常常被忽略的就是系统性风险,理财产品受制于市场、操作等诸多方面的风险因素,有不同范围及程度的投资风险,也许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也许遭受投资本金的损失。此外,还有汇率风险等等。
虽然上述专家都表示,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投入的资金多少无关。但是,买几元钱的菜时我们还要货比三家,一下拿出5万元、10万元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为什么就不能认真研究一下,再做决定呢?
本报首席记者 崔晓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