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诊费用如何报销?

院前急诊费用如何报销? 

  新疆都市报民生热线5858110 邹女士,前几日我的父亲因肺炎呼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在医院急救中心花费2000余元,之后转入该院呼吸科住院治疗。请问在急救中心所花费的费用要如何报销?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回复:参保人员突发疾病,经急诊诊治转入住院治疗的,其符合急诊救治的医疗费用并入住院费用一并结算。目前乌市大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已完成信息系统改造,实现了院前急诊医疗费用院端结算。但仍有少部分医疗机构由于信息系统改造滞后尚未实现此项功能,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持住院发票、诊断证明、结算单、参保人乌市银行卡柜台存取款凭条前往乌市社保局三楼医疗生育待遇支付科办理。

  (新疆都市报记者 赵艳芳整理)

  • 作者:赵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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