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痛经可休假,如何界定?
陈绵钦 辑
@山西晚报:《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初审,草案提出,单位对从事国家规定的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经期经本人提出,应暂时调整安排合适工作。经医疗机构证明患痛经或者经量过多职工,单位应在其经期给予至少一天带薪休息。你赞成提议吗?
网友热议
正方
@蚊子腹内刳脂油:这个应该有,男爷们就不要斤斤计较了。
@红叶望乡:不一定不要女工,但女工的工资一定会相应调低,同工同酬嘛,你上班少企业会给你计算好的,当然是每个女工都按照痛经假3天计算,然后搞个不请假的有全勤奖,这样皆大欢喜。
@nanababy6_9:特殊时期,特殊对待啊!一个月也就一天,一年12天,体现的可是人文大关怀啊!
@杏花山栀:支持,不过要和反歧视配套,不然公司觉得女的事多,招聘就不愿意招女的。
反方
@必然泡椒:这个政策表面上是照顾女性,实际上最终会使就业性别歧视更加严重。其实还是北欧的国家政策好,比如女性休产假时,强制丈夫一起休,这样才能做到既保护了女性又不会产生性别歧视。
@曾经的野玫瑰:怎么确认女员工痛经,难道要她们当场出示姨妈巾么?不切实际的规定,现在女性已经因为生育问题被用人单位歧视了,都要招已婚已育的,难道今后还要招绝经的么?
@jdfjhdfgafhjs:难执行或只能部分执行的规定,还是不要的好,否则公信力会越来越差。
@熠熠生辉2011:职工的正常休假都保证不了,搞这个行得通吗?如何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