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具户籍证明?

韩先生:我是集体户口,由于要把户口迁回老家(河北),需要老家那边开具户口接收证明,但是要这个证明,当地(河北)公安局需要我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广州天河)开具户籍证明。现在想咨询一下,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天河区公安局:根据粤公通字[2009]209号文的规定,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效力。公民从事有关活动,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足以证明身份的,公安机关无需再出具户籍证明证明公民身份。如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不足以证明身份,且因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提供户籍证明的,韩先生可凭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盖集体户单位章)、本人户口卡、居民身份证等,到天河区户政办证中心申请办理户籍证明。

如有其他情况,可致电87502755咨询,或登录“广州金盾网”(网址:www.gzjd.gov.cn)查询。信息时报记者 林涛

  • 作者:信息时报(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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